李柱铭

李柱铭,1938年在中国香港出生,祖籍广东省惠州市。毕业于九龙华仁书院,并在香港大学取得文学士(英国文学与哲学)学位。香港“民主派”最大政党民主党的创党主席,“反中乱港头目”。

1985年起,李柱铭担任香港立法局议员职务。2008年,李柱铭宣布不再参选立法会,结束其议会生涯。2014年12月11日,违法“占领行动”持续70多天,警方协助司法人员展开全面清障,李柱铭等人被警方带走。2019年8月,香港发生了一系列示威抗议甚至非法暴力活动,李柱铭亦活跃其中。8月19日,新华社评论李柱铭为“反中乱港头目”“势必逃不过正义的审判”。

2020年4月18日,香港警方拘捕包括李柱铭、黎智英等在内的14人,他们涉嫌与2019年发生的未经批准的集结案件有关。2021年2月16日,香港特区区域法院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庭审理黎智英和李柱铭等9人涉嫌参与2019年8月18日的“流水式集会”,被控一项组织未经批准的集结罪以及一项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罪。4月1日,香港西九龙法院裁定李柱铭等7名被告,两项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名成立。4月16日,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对李柱铭等9人进行宣判,李柱铭被判入狱11个月,缓刑2年。之后,李柱铭等7名被告就其中的参与罪提出上诉。2024年8月12日,香港终审法院一致驳回李柱铭等7名上诉人就2019年8月18日明知而参与非法集结一案的上诉。

人物经历

早年经历

1938年,李柱铭在中国香港出生,祖籍广东省惠州市。早年毕业于九龙华仁书院,并在香港大学取得文学士(英国文学与哲学)学位。之后,在圣若瑟英文中学当一名授课教师。1963年,前往“伦敦四大律师学院”的林肯律师学院学习法律。

1966年,获得大律师资格的李柱铭回港后,曾替一批工会工人辩护。不久后,李柱铭成为了港英当局的所谓“御用大律师”。

在香港确定于1997年回归之际,李柱铭曾协助香港法律从殖民地法律向特区法律过渡。1985年至1991年,李柱铭担任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委员,协助香港法律从殖民地法律改革至代议政制,及推动法律双语化的工作。

1991年,港英政府立法局第一次进行直接选举,李柱铭与司徒华、刘千石等人成立的香港首个政党——香港民主同盟(港同盟)获得高票。1994年,港同盟和另一个叫做“汇点”的组织合并,成为香港民主党。

1998年,时任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的李柱铭曾正式提出“逃犯危害香港安宁”,动议特区政府安排内地与香港可移交罪犯。

2008年,李柱铭宣布不再参选立法会,结束其议会生涯。

祸港作乱

2014年12月11日,香港违法“占领行动”持续70多天,警方协助司法人员展开全面清障。李柱铭、黎智英等人被警方带走。

2019年2月,香港特区政府为填补司法漏洞,着手审议修订《逃犯条例》,此事在香港引发一系列的示威抗议甚至非法暴力活动。在此次修例风波中,“反对派”头目李柱铭充当了策划者、煽动者、组织者的角色,公开抹黑香港特区政府修订《逃犯条例》,并煽动民众与特区政府和警方进行暴力对抗。8月,香港发生了一系列示威抗议甚至非法暴力活动,李柱铭亦活跃其中,串通外国反华势力,在旁煽风点火。8月19日,新华社评论李柱铭为“反中乱港头目”“势必逃不过正义的审判”。

2020年4月18日,香港警方拘捕包括黎智英、李柱铭、何俊仁、区诺轩等在内的14人,他们涉嫌与2019年发生的未经批准的集结案件有关。

2021年2月16日,由香港特区区域法院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庭审理黎智英,与李柱铭、何俊仁等另外8人涉嫌参与2019年8月18日的“流水式”集会,被控一项组织未经批准的集结罪以及一项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罪。审理中,除区诺轩及梁耀忠认罪外,包括黎智英在内的其余7名被告均否认控罪。3月10日,案件在香港西九龙法院继续审理,裁判官裁定所有控罪表证成立。4月1日,司法机构特别安排在西九龙法院大楼审讯该案,共传召了11名证人,受审的7名被告包括李柱铭、黎智英、何俊仁等。香港西九龙法院裁定李柱铭、黎智英等7名被告,两项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名成立。4月16日,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对反中乱港分子黎智英、李柱铭、何俊仁等9人进行宣判,其中:李柱铭被判入狱11个月,缓刑2年。之后,李柱铭等7名被告就其中的参与罪提出上诉。2024年8月12日,香港终审法院一致驳回李柱铭等7名上诉人就2019年8月18日明知而参与非法集结一案的上诉。

主要事件

占领行动

2014年12月11日,香港违法“占领行动”持续70多天,警方协助司法人员展开全面清障。在夏悫道及添华道交界,李柱铭、黎智英等人被警方带走。

“反中乱港头目”

1989年,李柱铭退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后,屡出“反中乱港”的言论。香港回归祖国后,时任特区立法会议员的李柱铭在实际言行中屡次挑战“一国两制”原则底线,攻击中央政府。

2019年1月18日,李柱铭在台湾谈“香港实施一国两制遭遇问题”时,公开否认2014年国务院发布的《“一国两制”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》白皮书,并且发表大量攻击中央政府、抹黑中国的言论。8月,香港发生了一系列示威抗议甚至非法暴力活动,李柱铭亦活跃其中,串通外国反华势力,在旁煽风点火。8月19日,新华社评论李柱铭为“反中乱港头目”“势必逃不过正义的审判”。

组织参与非法集会

2020年4月18日下午,香港警方发布通报称,警方于当日拘捕包括黎智英、李柱铭、何俊仁、区诺轩等在内的14人,他们涉嫌与2019年发生的未经批准的集结案件有关。香港警方介绍,此次被捕的12男2女,年龄介于24至81岁,涉嫌于2019年8月18日、10月1日和10月20日组织和参与在香港岛和九龙进行的未经批准集结,违反了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条例第17条。其中5名被捕者也涉嫌在2019年9月30日、10月19日干犯公告未经批准的公众游行。被捕者已经或者会被落案起诉相关的罪名,于5月18日在东区法院应讯。

2021年2月16日,由香港特区区域法院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庭审理黎智英,与李柱铭、何俊仁等另外8人涉嫌参与2019年8月18日的“流水式”集会,被控一项组织未经批准的集结罪以及一项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罪。审理中,除区诺轩及梁耀忠认罪外,包括黎智英在内的其余7名被告均否认控罪。3月10日,案件在香港西九龙法院继续审理,裁判官裁定所有控罪表证成立。4月1日,司法机构特别安排在西九龙法院大楼审讯该案,共传召了11名证人,受审的7名被告包括李柱铭、黎智英、何俊仁等。香港西九龙法院裁定李柱铭、黎智英等7名被告,两项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名成立。4月16日,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对反中乱港分子黎智英、李柱铭、何俊仁等9人进行宣判,其中:李柱铭被判入狱11个月,缓刑2年。之后,包括李柱铭在内的7名被告就其中的参与罪提出上诉。2024年8月12日,香港终审法院一致驳回李柱铭等7名上诉人就2019年8月18日明知而参与非法集结一案的上诉。

参考资料 >

李柱铭如何走向“反中乱港”?主动提修例后变脸,隔三岔五告洋状.今日头条-南方都市报.2025-12-16

黎智英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被捕 被斥为家族“逆子”.今日头条-中国青年报.2025-12-16

港媒:黎智英被警方押走并辞任《苹果日报》社长.环球网国内.2025-12-16

香港警方拘捕黎智英等14人 涉嫌组织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.今日头条-人民网.2025-12-16

黎智英等7名被告涉及组织及参与非法集结罪名成立.界面新闻.2025-12-16

乱港分子黎智英,判了.今日头条-国际在线.2025-12-16

​反中乱港分子黎智英被判入狱12个月 被裁定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两项控罪.今日头条-央视新闻.2025-12-16

港媒:香港大律师公会确认调查乱港分子李柱铭,最高处分为永久吊销执业资格.环球网.2021-05-28

刚刚!香港法院宣布:驳回.今日头条-大皖新闻.2025-12-16

香港终审法院驳回黎智英等7人上诉,香港特区政府表示欢迎.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.2025-12-16

7名反中乱港分子上诉,香港法院驳回!.今日头条-潇湘晨报·晨视频.2025-12-16

涉非法集结案,李卓人被判囚12个月、李柱铭被判囚11个月.澎湃新闻.2021-04-16

香港警方全面清障 黎智英李柱铭梁国雄等被带走.人民网.2025-12-16